UpdateTime:2017/4/27 23:19:41
印度政府(財政部)通過其于2017年4月13日發(fā)出的三份新通知,已將“貨物運至原產(chǎn)地”的服務稅轉(zhuǎn)讓責任由船舶負責人轉(zhuǎn)讓給在印度的貨物進口商 。
對于2017年4月23日或之后的提單,所有貨物均有效。因此,APL將停止對服務稅的發(fā)票客戶,Swachh Bharat Cess和Krishi Kalyan Cess的任何運費預付費用,如上所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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